荆楚网(湖北日报)(通讯员 敦玉清 陈恒)近日,汉阳法院利用“法院+公积金”执行协调机制,追回了两名长期拖欠的劳动者劳动报酬,解决了劳动者“工资”问题。
小杰和小福是某餐厅的员工。龚先生和胡先生因餐馆老板陈先生拖欠工资而向法院提起诉讼。法院判令餐馆老板陈先生支付龚先生、胡先生共计27000元工资。因被告人陈某拒不履行有效刑罚规定的义务,被告人龚某、胡某先后申请执行。
执行程序开始后,网上查询发现,陈先生名下的一个账户里有零星存款和小额分红保险。毕竟总金额才25000元,还是不够覆盖对象的。f 这起诉讼。
本着诚信、文明执行的理念,法官尝试联系陈先生,督促其积极履行债务。但陈某拒绝接听电话。当法官前往餐厅所在地调查时,发现该餐厅已不再营业。
法官继续寻找有关陈先生可执行资产的线索。在审查案卷时,法官考虑了程先生已支付预订费的可能性。
此后,法官立即启动“法院+准备金”执行冻结机制,并确认陈先生名下的准备金账户中尚有3000元余额,因此扣除了诉讼剩余金额,龚先生和胡先生收到了他的全额工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