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北日报讯(记者肖丽琼)10月17日,省政府报社召开新闻发布会,解读《湖北省燃气管理细则》。湖北省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莫明表示,该省已与湖南、湖北、江西三省建立区域监管执法协调机制,加强对非法充装不合格气瓶的联合查处。燃气器具和加气点是保障燃气安全的重要“控制点”。针对燃气具等产品质量,省市场监管局正在加强过程控制。我们定期对燃气供应进行质量安全检查,重点关注燃气灶是否有防熄火装置、调压器出口压力是否不可调、商用压力出口是否正常等重要问题。调节器是否有螺丝,相关产品是否依法具有制造许可证或CCC证书。加强产品质量监督和飞行检查,坚持“立即抽样、立即检验、立即报告、立即处置”要求,杜绝问题产品进入使用过程。引导制造企业完善质量安全追溯机制,对质量问题追根溯源、追责追责。在灌装过程监管方面,工信部持续推进智能化监管。监控灌装单位全面推行产品追溯制度。气瓶灌装,运用信息技术加强气瓶灌装追溯管理,引入“一瓶一码、一瓶一级”,严格锁好灌装枪,积极推行“阳光下灌装”,提高气瓶灌装质量。提高充装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,杜绝气瓶充装不当行为的发生。同时,加强灌装设备监督检查。近期,省市场监管办将通过政府服务采购委托第三方,按照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抽查要求,对灌装设备进行定期抽查,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依法处理。为严防外地非法气瓶入境,湖南、湖北、江西三省建立区域执法监管协调机制,加强跨区域市场监管部门支持,加大联合查处力度。